《简单的逻辑学》书摘

ShadowC

| 本文阅读量: -

FROM: 简单的逻辑学

学习逻辑学的思想准备

将观念付诸语言

  • 语言要忠实表达出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从而使我们的沟通有坚实的事实基础。

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基本原理

  • 同一律 表述: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 排中律 表述: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 解释:一个事物,它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没有中间状态。

  • 排中律的基本思想是:不存在中间状态。我们所说的"变化中"不是从无到有的通道,而只是目前已存在事物的内部变化。

  • 充足理由律 表述: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解释:这个原理也可以被称为因果原理。它所体现的内容是宇宙万物的存在都有其充足根据。这就暗示着宇宙中的事物都不能自我解释,没有什么事物是其自身存在的原因(如果一个事物是其自身存在的原因,这就意味着它要先于自身而存在,这显然是很荒谬的)。一个事物之所以被称为另一个事物,是因为:(1)它解释了为什么另一个事物存在;(2)它解释了为什么另一个事物以这种或那种特定的方式存在,即存在方式的由来。

  • 矛盾律 表述: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万物终有其根源

  • 每一个原因与其结果之间必然存在根本的相似之处。这就是说,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并将在结果上留下其特定的印记:每一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都将反映出其根源的特性。

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

  • 有时,我们不能发现问题的根源,仅仅是因为我们懒惰,没有充分的研究;有时则是耐心不够在作怪。对于要做的事情,我们总想着用最快的、一劳永逸的办法来解决,殊不知,问题的根源还在原地嘲笑我们。

区分原因

  • 虽然主要原因和工具原因都是必要的,但主要原因仍然在两者中占主导地位。如果我们太多关注工具原因并且夸大它的重要性,有些事情就很容易被忽略。无疑,我们应提供最好的工具,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提供最好的工具使用者。重复一遍,最好的工具握在不合格的人手中,也不会出现最好的结果。请注意:一个合格的主要原因,即使配上一个劣质的工具,也可以有所成效:但是一个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即使是配上一个最好的工具,却也永远都达不到目的。

定义术语

  • 逻辑上定义术语的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将要定义的术语放入最相近的类别当中;第二步,确定其与同类中其他事物不同的特性。

直言命题

  • 如果我只是告诉你这个或那个事物是真的,并且希望你仅凭我说的话就接受这个观点,那么我就不是在说理。我必须对你说明这个或那个事物是真的,并通过论证让你相信它。一场论证实际上相当于组成它的那些命题,而那些命题又相当于组成它的那些术语。

论证:逻辑学的语言

建立一个论证

  • 每个论证都是由两个基本要素组成——两个不同类型的命题:一个“前提”和一个“结论”。前提是一个支持性命题,它是一个论证的起点,包含着推理的出发点所依靠的基础事实。结论是被证明的命题,它在前提的基础上提出,并为大家所接受。

  • 单一确定的结论总是最好的。这只是换句话来说明,最有效的论证总是试着得出最简单明了的结论。

从特称到全称

  • 仅仅因为某些特征适合于整体的某个部分,就声称这些特征也必然适合于整体,这是明显的谬误。但是这种谬误人们常常避免不了,所以在面临类似情况是应加倍小心。以偏概全是人类的某种天性,尽管这并不是什么好事。

断言

  • 语法上看,每个命题都包含一个主项和一个谓项。主项,是我们所要言说的对象,而谓项,则是我们对此对象所说的一切。断言是将谓项附着于主项的观念联结过程。

否定命题

  •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都能同样清晰地说明同一个事物,最好是选择肯定结构的命题。

  • 肯定命题更加直接有力,这是所有肯定命题的共同特征。因为它强调的是这个东西是什么,与强调这个东西不是什么相比,它传递的是正面的结果。否定命题则会引导我们去思考命题的反面是什么。

  • 这是个白痴的决定"是个清晰明了的命题,但很生硬,过于直接粗暴。如果我们换成"这个决定可能不是最谨慎的",就不那么伤人,而且我们很可能得到人们更多的友善,尽管放弃严格的原则会让人感到有些不情愿。我们所要采取的语气取决于当时所处的环境,如果情况需要,直截了当的方式当然也可以采用。

比较

  • 注意这里所说的"完全相似"的判断:只要是两个事物,它们就不可能完全相同。如果从字面上来说两个事物是完全相同的,那么它们只能是一个事物。

  • 同理,这里所提到的"截然不同"的判断:没有任何两个事物是完全不同的,至少它们都是存在的。如果将A与B相比,可以得出B与A完全不同的结论的话,那么我们只能确定事物A,因为B是根本不存在的。

  • 问题的关键并不是相似特征的多少,起决定作用的是这些相似特征的重要性。

正确论证

  • 论证提供给我们的知识的可靠性远远高于权威所能提供的。这是因为当我们领会了一个正确论证时,我们依靠自己知道了一些东西是正确的。我们知其然,也知其所以。

  • 为了使论证正确有力,我们必须关注其事实(内容)和形式(结构。

  • 关注到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区别是非常重要的。尽管人们常常将两者混淆,事实上它们的差别很大。首先,真实性针对命题的内容,而有效性则针对命题的结构,我们称之为论证。其次,只要命题反映的事实是真相,它就是正确的。但一个论证如果想成立,如前文所述,在前提正确的基础上,它的结构也必须能有效支持它的结论。

  • 联言论证、选言论证和条件论证。

条件论证

  • 尽管我们举了很多条件论证的例子,但在现实生活中,严格逻辑学意义上的条件论证真的很少。在我们的论证中,鲜有在前提和结论之间存在必然联系的情况。这样造成的结果是,即使前提实现,我们也不一定能得到论证中的结论。但这并不意味着条件论证是没有意义的,即使它看起来并不总是带来必然的结果。在我们大量使用的条件论证中,结论只是众多可能性中的一个。我们的目标是尽可能严谨地建立我们的论证,保证结论出现的最大可能性。

  • 条件论证的可靠与否取决于你对论证中前提与结论的了解程度及它们的联系方式。如果论证的因果关系十分脆弱,就此下结论就是草率的。注意,条件论证是具有前瞻性的,可靠的预言来自于对过去事实的积累。

前提的真实性

  • 如果我们从一个错误的前提出发,一个有效的论证(结构合理)也只能给我们带来错误的结论,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再合理的结构也不能带给具有错误前提的论证新生。

前提的相关性

  • 论证本身不会强迫我们去关注什么,但是如果我们对以上两个例子中前提对结论影响的差别视若无睹,是应该感到惭愧的。

事实命题,价值命题

  • 以价值命题为前提的论断,永远不能如以事实为前提的论断那样,有确定的评判标准,因为价值的评估永远会受到挑战。

  • 评判价值命题稳定性的标准,是它与建立起它的客观事物的关联程度。价值命题所依附的客观事物越是广阔坚固,它本身就越可靠。

论证结构

  • 中项至少要有一次是周延的,这样才能在大项和小项之间起到联结的作用,才能演绎出必然的而不是可能的结论。一个不支持中项周延性的论证结构必然是无效的。

  • 中项不周延。

结论必须反映前提的量

  • 在结论中,量必须以更绝对的方式反映出来。这就是说,出现在结论中的某项的量,无论是关于主项还是谓项的,都不能超越前提中同项的量。换句话说,如果结论中某项是全称的,那么前提中某项必然要是全称的。

  • 两个特称的前提不能得出确定的结论。

归纳论证

  • 演绎论证得出的是必然性结论,而归纳论证只能得出可能性结论。

  • 作为论证形式的两种类别,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都具有论证的两个基本要素:前提和结论。在演绎论证中,我们只用一个正确的命题作为起点(大前提)。通常,它是一个全称命题,包括的是许多事物(例如"每颗树都有根系")。演绎论证的基本原理是:从一个我们知道为真的命题(大前提)开始,经过抽丝剥茧的分析(通过小前提到结论)得出原始命题后隐含的是什么。这就是一个论证产生的过程。

  • 整个科学的帝国建立在归纳推理的基础上。科学家一直致力于收集零散的信息,以期能举一反三,推导出一般模式。一旦模式被探测到,一旦重复出现的规律性被记录到,可信的推测就有了坚实的土壤。

  • 归纳推理的目的是对大量的事物做出可信的一般性结论(即有高度可能性)。如果可能,逐一检测特定范围内的所有的成员,以此来确定是否每个成员都具备这个特征,这样得出的结论就是确定的。但是这种做法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亨利不可能去对世界上的每一只狗都做实验)。所以研究者所要做的就是:以整体中的某一部分为样本来做研究,以此来代表整体。样本范围的大小决定了它的代表性。想要代表一个整体,你所取的样本必须足够多,多到你可以合理地认为它涵盖了整体中的所有情况。

评定论证

  • 最后一步,论证的力量取决于它对客观规律的反映程度。好的论证来源于好的推理,论证和推理的目的都是为了我们能在现实世界中生活得更加自由自。

构造一个论证

  • 但是要警惕,不是所有的时候正确与错误都可以一眼看穿。一个前提或许是完全的正确,但却不是恰好的正确。

  • 最后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个由来已久的忠告:了解你的听众。关于这个问题,你最好记住,虽然逻辑学是一门科学,但它同样是一门艺术。一个论证有双重的目的:得出正确的结论,说服听众接受。为了成功做到后者,在做论证时,我们必须选择适合于听众的方式。这就是逻辑学艺术的由来。

非逻辑思维的根源

怀疑论

  • 特定的情况下,将怀疑作为一种适当的、必要的态度。在确实存在疑点的情况下,合理地质疑。例如,当我们面对一个前提存有争议的论证时,都应该感到难以接受。这种有益的怀疑,是做出正确推理的防护网。

  • 真相如果只存在于理论上,不能通过实践去检验,那它还是不存在的。

  • ,逻辑本质上是关于真相的。如果真相只是一个我们永远可望而不可及的幻影,那逻辑就不值一提。因为如果是那样,所有推理的总和其意义也抵不过一个无用的实践。

逃避性不可知论

  • 秉持逃避性不可知论的人,无知对他来说,更像是借口而非理由。这样的无知是懒惰和漠视的结果。

玩世不恭和盲目乐观主义

  • 玩世不恭带来的问题,除了内在的不合逻辑外,还阻碍了我们探究真相的可能性,将悲观的预测变成自我实现的预言。

  • 盲目乐观主义除了能给我们一个扭曲的美丽现状之外,只能给我们带来未来的无尽失望。因为事实总是不如想象中那么完美。

眼界狭窄

  • 逻辑、正确推理的意义在于发现真相。

  • 一个眼界狭窄的人,他拒绝某些选择仅仅是因为这些选择偏离了他的预先设想,所以他认为不值得去探寻。这种限制缺乏理性的基础,换句话说,眼界狭窄实际上是在削弱推理过程的有效性。但有些时候,过于开放地接受一切的态度在理性思维上可能会错得更离谱。

情感和论证

  • 情绪越紧张,清晰思维冷静行动的难度就越大。一个暴怒的人不可能成为理性的模范。

  • 不要试图将情感完全排除在外。促使人们做出合理论证的是智力因素,是思想和它们彼此的关联,情感暗示并不能左右它。一个结论并不因为我们觉得美好就可以被接受,我们接受它是因为我们认为它是正确的,必须接受的。

  • 永远不要直接调动人们的情感,要努力使人们自己发现真相。只有真相,才值得人们为之欢呼雀跃。

论证不是争吵

  • 论证是理性的探讨,不要将它和争吵混为一谈。论证的目的是发现真相,争吵的目的是击败你的对手。有许多人,虽然他们愿意和你争吵,但却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和你进行论证。

真诚的局限性

  • 。真诚不能将谬误变成真相。人要真诚,然而人更要正确。

常识

  • 识是对日常生活中显而易见的事物的敏锐洞悉。它以可靠的辨别力为标志,以语言作为首要的揭示事物的方式,不欺瞒,将语言的作用定位于表达而不是炫耀。常识更接近本源,服务于推理的基本原则。它是被亚里士多德定义的"理性的动物"所共享的普遍意识。

非逻辑思维的主要形式

  • 形式谬误和非形式谬误。“形式谬误”,顾名思义,问题出现在形式上,或是论证结构上。“非形式谬误”,则说的是形式谬误之外的各种逻辑错误。

窃取论题

  • 窃取论题谬误是一个非常致命的错误,因为它试图避过整个论证的过程。犯这种错误的论证,表面上看是一个论证,但实际上不是。 造成这种谬误的原因是缺乏真实前提为结论提供充足的支持。这种谬误的重要标志是:把有待证明的观点当做不证自明的前提条件。

  • 这里没有真正的推论。

虚假假设

  • 如果一个论证以一个错误的假设开始,那么它必将以一个错误的结论结束。

  • 在论证中,如果你假设你的听众在某方面具备相应的知识,但实际上他们没有,那么他们接受你的结论的能力将明显地降低。经验之谈:尽可能地少用假设。

稻草人谬误

  • 论证中,我们要对事不对人,要紧扣论证中给定的论点。在与他人辩论的过程当中,如果你为了削弱对方的论点而故意扭曲其论证过程,那就犯了稻草人谬误。

误用传统

  • 但是,对于传统,我们还可能犯另一种相反的错误。如果将历史悠久作为传统的唯一原因是不合逻辑的,那么将历史悠久作为拒绝传统的唯一理由同样也是不合逻辑。

  • 经验不会因为它背后的历史而变得一无是处。实际上,传统的生命力完全取决于它本身的价值。

对人不对事

  • 在论证中,我们要关注的是论证本身,而不是做出论证的人。

压制理性

  • 人们只有在自由思考的时候才能接受什么是真,也只有在独立判断的时候才能确定什么是真。

滥用专家意见

  • 应该是论证本身,而不是专家的话占据主导地位。

  • 检验的标准不是他们在说什么,而是他们是如何通过论证来得到它的。

以泪掩过

  • 强烈的情感和清晰的思维是成反比的,一旦情感超过一定界限,引导论证正确进行的机会就随之归零。

无力反驳不算证明

  • 对方缺乏证据并不能成为己方观点成立的证据。

避免结论

  • 认识到有些问题目前在我们认识能力的范围以外,暂时无法解决是一回事,但是接受这样的问题永远不能解决的结论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这是在用推理来破坏推理的内在目的。

简化推理

  • 通过对复杂的现实的简单扭曲来达到简化的目的同样是不合逻辑的反应。过分简化的结果往往是扭曲现实。